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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贪官民间传闻系列之一:“三禁书记”刘志庚

2022-8-4 15:4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097| 评论: 0|原作者: ZZ|来自: Yes娱乐



2、低价收购观音山

观音山经营者是在1999年11月30号与石新村签定承包协议,当时的协议里对承包开发的面积,开发目的、开发原则等都作了详细的描述。

远景目标:将观音山森林公园建设成为东莞市一级一流的具有丰富特色的自然生态公园。内容包括:自然风光;历史遗迹及美丽的传说;观音大佛景观;花鸟世界;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教育;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

观音山一直是在朝着这个方向努力着。最早,在签订合同一个月后的千禧年元旦就举办了“迎千年曙光活动”,并吸引了数百游客登上了观音山。

数年后,观音山一直努力前行、践行合约。逐渐让“观音山”成为了东莞旅游的一张靓丽名片。

然而,在刘志庚心里,将观音山攥到手里才是最重要的。在明里暗里示意观音山经营者“明事理、懂眼色”自动让出观音山18平方公里的土地开发及经营权不成后,刘志庚无奈只能暗示樟木头镇常务副镇长罗伟伦开始行动。

于是,镇政府于2006年6月开始对观音山多年、多次提出低价收购。而提出收购的理由居然是“民营企业不适合投资旅游产业”。

当时为了更快更低成本的拿下观音山,他们不愿意观音山带上“国家”级别的帽子——2005年12月,刘志庚及其下属、东莞林业局局长不认可观音山获得的“国家森林公园”称号,以至于到了今天2022年了,东莞某些部门仍然不会大方的认可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身份。

2006年6月,樟木头镇向升任东莞市委书记的刘志庚递交投名状,说是作价3000万,要收购观音山。从此,“观音山争夺战”正式开启。

2006年10月,以做规划为由,樟木头镇报请市委市政府意图将观音山合并进另一市级森林公园。此变相夺取经营权的举动,也得到市里批准。

2007年1月,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市委书记刘志庚等人的授意下下发了《关于公园免收门票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府办会函〔2007〕11号)。通知观音山停止收取门票,意图截断观音山的正常现金流收入。

2007年8月,东莞市委市政府及下属单位林业局就规划事由影响了广东省林业厅对于观音山发展规划的误判。

2008年9月29号国庆黄金周开始期间,单方面欲禁止游客车辆上山,并将有樟木头交警大队出面禁止游客车辆上山,以期望造成景区停车、上下山的难题,激起游客愤慨,造成冲突事件,后未得逞。

2009年初,石新社区领导蔡书记违法强行在公园内保安部宿舍旁砍伐近6亩森林,推平山坡约3800平方米,兴建了二幢大型别墅。

2009年3月16日,樟木头镇李书记通知观音山,根据市委领导指示,作价在1亿元左右收购观音山,同样被公园承包者婉拒。

3、操纵观音山经营权诉讼

低价收购虽然暂告一段落,但接下来刘志庚授意的“官司纠纷”就给观音山带来更长时间的折磨。

2009年4月16日,樟木头镇根据市委领导指示再次下达通知到观音山,并言若观音山不从,将责令石新社区居委会到法院起诉。意图通过司法程序将观音山不花分文的收获囊中。

 

2009年5月开始,东莞市林业局、樟木头镇党委、镇政府还以观音山申报国家森林公园未得到当地主管部门批准为理由向国家林业局申诉,欲取消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称号。

2009年4月8日,樟木头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赋值石新社区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解除承包经营合同,企图实现不花一分钱“收回”观音山的目的。

2010年2月1日,石新居委会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起诉黄淦波、观音山公园。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受理后立案为(2010)东三法民一初字第3200号。

这是樟木头镇李书记积极执行市委书记刘志庚的指示,为夺取观音山公园冲锋在前。市委书记刘志庚直接从东莞市财政拨了几百万给李书记去打这个官司。观音山突破刘志庚防线,向广东高院反诉,请求判决石新居委会继续履行合同。广东高院受理后立案为(2010)粤高法民一初字第3号。

2011年底,刘志庚已经是广东省副省长了。所以,这时候的他手里有更大的权利来实施对观音山的打压、收购,或者说是巧取豪夺。

但是,石新居委会还是败诉了。

2012年11月2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0)粤高法民一初字第3、5号民事判决判决:石新居委会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联合开发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故双方当事人应继续履行合同。

败诉的结果,刘志庚难以接受。所以,再诉。再判。刘志庚再次铩羽而归。

2013年,石新社区再次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高院于2014年3月30日最终做出终审判决,判定石新居委会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联合开发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驳回石新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上诉,维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

4、三大工程围剿观音山

从觊觎观音山到低价收购未遂,再到展开诉讼败诉,刘志庚的招数当然不止于这些。他在观音山受的挫折加剧了他的偏执——既然我得不到,那你也别想好。所以,不仅有林林总总的各类阻挠事件,比如:不认可观音山的身份、不承认观音山森林公园的《总体规划》、不支持观音山活动等等。

刘志庚等人还利用国家大型工程给观音山带来了难以挽回的破坏和难以解决的发展难题,对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景观价值、社会价值造成了极大损失。

所谓三大“重大工程项目”是指从2008年11月开始的从莞高速公路清溪支线、2008年底西气东输二线广深支干线项目(下称“广深支干线”)以及南方电网东莞重点项目等工程。

这些项目中,有刘志庚明目张胆、利用职权指使下属单位违规作业,让省内大工程从莞高速莫名其妙在观音山景区内打隧洞的;有胆大包天、蒙蔽上级单位使国家西气东输工程违规改道,进而实施“武装施工”,且让国家遭受巨额财产损失的违法动作,还有多组增加的高压线路违法施工,让观音山景区内电线网密布,但是却22年不解决景区80%区域通电用电的动作。

(1)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广深支干线

西气东输二线东莞段全长38.098公里,经过桥头、谢岗、常平、樟木头、清溪、塘厦和凤岗七个镇。该项目经过樟木头镇区长度约6公里。

环保部环审[2008]318号文件夹表示,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广深支干线自观音山西侧边缘通过,线路不直接穿过观音山。

2010年3月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收到西气东输二线广深支干线穿越观音山公园的文件夹。

2011年8月下旬,中石油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西气东输二线粤桂项目分部在没有得到国家林业等主管部门同意该工程穿越观音山路由施工方案的批准文件夹,未有施工及赔偿方案及公园管理方同意情况下,突然组织工人及大型开挖机械进入公园内右边的笔架山进行违法强行施工。

观音山公园于10月份在《南方日报》发出坚决不同意其强行违法施工的律师声明和给该单位律师信后,这家施工单位单位竟然伪造了公园同意其在公园施工的会议纪要,成功骗取了国家环保部在2011年12月份同意的372号施工改道的批复。

于是,2011年9月25日前后,西气东输二线粤桂项目分部便安排施工队伍在观音山范围笔架山一带强行施工,推平森林,剖开山体面积达上万平方米。

2011年10月20日8时左右,该部又组织大批工人及机械在一些“政府公职”人员陪同下,再次大规模在公园左侧的佛光路强行施工,不断向观音山核心景观区开挖推进。

2011年11月7日,西气东输二线工程(东段)广州-深圳支干线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段变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公示中在设计施工过程中,西气东输二线工程(东段)广州~深圳支干线局部工程方案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在东莞市樟木头镇以沟埋敷设方式穿越观音山森林公园,穿越长度约为3公里。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西气东输二线工程(东段)广州~深圳支干线工程调整段在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穿越长度约3公里,施工期扰动面积约为7.2公顷(即72000平方米),约占森林公园总面积的0.4%。

从时间顺序、事态进展可以推敲出很多东西——

2008年8月28日环审【2008】318号文件夹批复。

2010年3月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收到西气东输二线广深支干线穿越观音山公园的文件夹。

2011年8月下旬,中石油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西气东输二线粤桂项目分部开始施工。

2011年11月7日,变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确定路由。

2011年12月2日为环保部环审[2011]372号文件夹的拟批复时间。

2011年12月13日为环保部环审[2011]372号文件夹的正式批复时间。

这明显的是“施工在前,批复在后”,施工时间和批复时间中间竟然有几个月的时间差!

但2011年12月2日,环保部网站上一则“关于2011年12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夹批复决定的公示”对于穿越观音山作了批复。公示显示:“2008年我部以环审[2008]318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本次变更对观音山森林公园段路由调整为穿越森林公园,变更段管线长4441米,其中穿越森林公园段长约3000米。管径、设计压力和壁厚等参数与原方案一致。管线变更工程总投资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2.3万元。”

不难看出,此次施工路由的变更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西气东输二线粤桂项目分部“倒逼”的行为,让国家环保部门不得不默默的承认了既成的事实,但内心一定是很憋火的。

重大工程项目的“强行施工”“违法施工”是小菜,强权政治的“武装施工”才是让东莞市民大跌眼镜的巅峰动作。

“武装施工”事件是指2012年2月15日上午8点左右,刘志庚动用公权力,东莞市樟木头镇政府,组织千余名公安、武警、城管等强力部门,强行进驻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支持中石油天然气管理工程违法强行在观音山公园内施工。并与闻讯而至的公园员工及游客、佛教信众与在强行施工发生了严重冲突一事。

这是一场刘志庚遥控、东莞市政府高层精心指挥、樟木头镇积极响应并执行的东莞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武装施工”事件,共动用了超过一千名武装警察大量警车及施工机械。

这也是国内近千家国家级森林公园中,唯一一个被“武装施工”过的民营国家森林公园。

此事件的核心原因就是刘志庚联合中石油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西气东输二线粤桂项目分部的个别领导,罔顾国家法令,肆意更改工程路由,强行施工,造成国家损失,造成观音山原本自然一体的原始次生林被以大开挖的形式破开施工,造成不可逆转复原的生态环境破坏。

(2)从莞高速公路东莞段(含清溪支线)

2008年11月,东莞市新远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给观音山公园来函告知:从莞高速公路东莞段(含清溪支线)将以地下隧道(长3215米)的形式穿越观音山公园。

从莞高速路起于增城市扶罗附近,终点在大洋湖接深圳外环高速公路,路线全长73.267公里。从莞高速公路东莞段(含清溪支线)工程是广东省规划的从化至东莞高速公路在东莞境内的路段,线路长度约57公里,总投资约87亿元。

主线是3.95公里,主要包括一座观音山隧道,另外还包括一座官仓大桥和官仓中桥,总造价4.67个亿,预计在2013年10月份完工。观音山特长隧道为分离式左右线隧道,设计为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其中左边隧道长为3245米,右边隧道长3185米。

根据国家林业部2003年颁发的《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发〔2003〕139号文)第一项第二条规定:“可以征用除国家森林公园和名胜风景区以外的林地”。依照此规定,高速公路筹建项目是不应该占用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核心区的。

所以,观音山公园从保护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并不同意新远高速公里提出的施工方案。

然而,2009年8月3日,东莞市新远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联合樟木头镇政府以及东莞市有关部门召开会议,并邀请观音山管理人员参会,在会议中,要求公园同意从莞高速公路穿越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方案,即从观音山中开挖长3215米、宽15米、高6米的山间隧道,并采用爆破的方式施工。

在会议中,观音山方面就提出质疑,在园区底下开山放炮打隧道,会不会影响山体整体结构?会不会破坏山顶那尊3000多吨的观音法像的基础?会不会对景区生态造成重大影响和后果?

其实,提出这些质疑的同时,观音山公园也明确重申此项工程尽可能,如果可以的话换一个路径施工。

2009年11月,新远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不顾观音山公园的反对,向公园递交《关于请求协助开展从莞高速公路东莞段工程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过境路段定测详勘工作的函》,并开始准备开工事宜。

出于种种考虑,隧道施工之前,观音山森林公园向广东省环保厅提出了自身的担忧,担心施工单位按“全隧道穿越”的要求施工、施工过程及建成通车后对观音山景区及山顶观音石像生成影响。

那麽,这项工程会对观音山森林公园造成怎样的影响?

从事林业工作40多年的中国林科院研究员侯元兆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隧道穿越的形式建设高速公路,目前来看影响并不大,不足以对观音山森林公园的景观和野生动植物造成明显危害,“但是将来通车后,人流、车流、噪音等肯定会对森林生态系统造成一定影响,并波及野生动物的生存。具体带来多大影响还需要评估,目前无法做出结论。”

不论是观音山公园的据理力争,还是专家表达的论证看法,都没能阻止该项高速公路的施工。

2010年始,从莞高速公路项目在未经科学论证、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强行以爆破方式开始建造3公里隧道,准备贯穿观音山主体,整条隧道将从观音山山体中间穿过,两边出入口离地面10多米。

2011年9月28日,从莞高速公路观音山特长隧道已经开始动工建设。

2013年9月6日从莞高速路观音山隧道左线贯通,10月15日晚上11时28分,从莞高速路观音山隧道右线贯通。

有媒体报导说:从莞高速观音山隧道是从莞高速公路全线最长的的隧道,也是全线重点控制性工程之一。观音山隧道整个施工过程中克服了软弱围岩、下穿高压电塔、下穿过水山沟等诸多施工难点,在确保隧道开挖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前提下,实现了从莞高速路观音山特长隧道双线的胜利贯通,为从莞高速公路东莞段(含清溪支线)工程全线如期建成通车奠定了坚实基础。

这个被媒体表扬的“软弱围岩、下穿高压电塔、下穿过水山沟等诸多施工难点”而修的隧道,实际从地图上可以很明显看到,原本近乎直线的从莞高速特意在樟木头镇绕了一个弯,总长度延长了十公里左右,绕着弯穿越了观音山公园。

既然手续合法,实际施工有这麽多难点,怎麽还特意选择要在樟木头绕行,并且一定要从国家4A级景区,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穿越?为什麽一定要打个隧道,一定要多花几亿元从更难修路的地方施工呢?

(3)南方电网多组高压线塔

上述两项工程已经完工,以后是否能纠错尚未可知。可以确定的是,刘志庚乃整个违法施工过程的主谋,在当年的东莞也只有他能有这样奇葩的操作,和这样操作的能量。

相比较前两者,南方电网不仅带来生态环境方面的影响,还带来安全隐患,以及观音山22来多“极度电荒”的局面。

 

A、观音山公园内的高压电线

观音山景区内目前共有七组高压线路,十余座高压线塔穿行架设在景区内,输电线路为“220千伏东莆甲乙线,110千伏古塘线,110千伏古清线,110千伏古裕线,110千伏古樟乙线,110千伏鹿窝输变电配套线路,220千伏东莞-角布双回送电线路工程”;其建设时间分别为:2002、2004、2005、2006、2007和2012年。

其中分为建园前的一组、同意架设的一组——大亚湾核电站网线,剩下的几组就是既没有经过公园、省林业厅、原国家林业局同意;也未提供相关合法手续的状态下便强行施工的。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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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高压线塔均穿行架设在公园主要游客信道上空,且未按要求升高架设。景区路基较高处,有些高压线距离地面仅有4、5米多。

追溯起来,可以说早在2002年,广东电网公司东莞市供电局就在未经公园同意,也未向公园方提供国家林业、国土资源等部门关于同意在公园内架设高压线塔的批复文件夹,就擅自违法将多组高压线塔强行架设在观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内。

多组高压线网和十余座线塔穿行架设在观音山园内并横跨数个山头,不仅导致了公园的多项基础设施无法实施,还带来了两大安全隐患。

一是行人的安全问题,二是线路本身的安全问题。

尤其是线路本身的安全问题。比如出现如图所示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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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7日,因雨水天气频发,加之观音山内的高压线的基座建设在坡地,受雨季水土流失影响的可能性很大,存在杆塔倾斜甚至倒塔的风险。这种现象实际发生后,观音山积极要求、发函敦促东莞供电局尽快依法依规进场按照相关规定对倾斜电塔周边塔基、边坡等设施进行加固或者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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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应是一起简单的对山体塔方形成的倾斜电塔的塔基进行维护加固的公事,应该是供电部门的工作义务。结果,供电部门不仅直接拒收观音山方的信函,反而于10月11日向樟木头人民政府发函称:观音山公园不自行维护,在我局主动要求维护的情况下,还阻扰我局对影响杆塔安全的边坡进行维修。并称“观音山森林公园在线行保护区内擅自堆填建设人行栈道,并将其开放供人员活动的行为,已导致人身触电伤亡及樟木头镇等周边片区大面积停电的重大安全隐患。”

东莞供电局不履责、不进场、不维护,不光推卸责任给观音山,甚至造谣景区电死人,此一事,在全网引起广泛热议,其中微博#东莞观音山辟谣高压线致人触电身亡#话题,阅读量竟高达8000多万……

最有意思的是观音山在辟谣高压线致人触电伤亡,供电部门答复却是责任全在观音山。

面对这种局面,东莞某些领导干部的置若罔闻,相关部门人员的冷眼旁观,让一家好好的民企深陷泥潭,绝望叹息。孰是孰非,公道自在人心。不过是东莞“电老虎”滥用职权、滥用公权力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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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观音山公园内的用电问题

观音山内高压电线林立,安全隐患人在。但是时至今日,观音山还是市政用电困难户。

——22年的用电困难户,在粤港澳大亚湾区这种地方,已经“独树一帜”并且名声在外了。

观音山为什麽用电难?提起这个就不得不提到南方电网。提起南方电网就不得不提到南网落马官员。

在“能源系”电力系统中落马官员里就有好几位南方电网和其下属公司,其中就有东莞供电局的。南网落马官员有吴周春(南网国际董事长)、黄建军(广东电网副总经理)、雷烈波(东莞供电局局长)、祁达才(南网副总经理)、肖鹏(南网副总经理)、李庆奎(南网董事长)细数下来,南方电网落马官员人数占据了电力系统落马之人总数的一半。

这里还需要提到两个人——东莞黄江供电公司原副经理黄耀平和“太子辉” 梁耀辉。

1995年,“太子辉” 梁耀辉在投资建设东莞市太子酒店有限公司过程中,需要报装两台400KVA变压器。

按有关规定,太子酒店用电属于商业用电范围,应执行商业电价。为了降低酒店的用电成本,梁耀辉找到时任黄江供电公司副经理黄耀平,让黄耀平帮忙以较低电价的用电类别报装上述两台400KVA的变压器,黄耀平答应。

在黄耀平的帮助下,梁耀辉经营的太子酒店以“太子山庄”的名义报装了两台400KVA变压器,并于1996年1月开始按居民用电的电价缴纳电费,一直持续到2004年6月。

1996年1月至2004年6月,按居民用电的电价标准缴纳电费,致使国家电费损失743.8万余元。

一边是企业无电可用,一边是猖狂偷电。东莞民营企业的用电环境的对比竟然有这麽大的差别,真是让人难以想象。

那麽,观音山、刘志庚、南方电网以及东莞供电局,到底是怎麽个关系呢?

归纳起来,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以看出他们之间的关系,或者说:纠葛。

首先,是因为刘志庚觊觎观音山,想收回观音山的经营权、开发权等权限。但是,一直没有成功,继而他就不断搞破坏。所以,他鼓励、促成各种工程进入并试图破坏观音山。所以,南网的进入,他也是大开绿灯。

其次,是因为东莞供电局的“媚上”。 作为供电方,这个自由度就很大了,能不让你用电就不让你用电都是小意思。比如2007年7、8月,供电公司连续对观音山无故停电45天(仅为20%的供电区域),就是为了配合时任市委书记的刘志庚抢夺观音山的行动开展的,之后观音山多次申请增加对观音山区域扩大供电也没有解决。

目前,东莞市输电线路还是只进入公园约600米左右,东莞市供电局仅提供观音山约20%的市政供电,

那麽,观音山其他约80%的区域是如何供电呢?那肯定是观音山自力更生的结果啦,观音山公园自己用柴油发电机解决的。

据观音山相关负责人反映,园区内配置了发电机从上午8点工作至下午5点,主要供应公园内未得到市政供电的近80%区域,平时开1台,周末及节假日开2台,每台机组200千瓦,即便如此,每月仍需燃烧柴油6000升,每年得花费四、五十万用于购买发电原料。

其每月要用高于市政供电3至4倍的能源成本给公园近80%的区域供电,且这样得不到市政电力供电的情况已存在22年!

C、观音山公园内用电问题何时解决?

近年来,无论是中央政治局会议,还是民营企业座谈会,抑或是赴各地方考察,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频繁力挺民营企业。

2018年11月1日,新华社发表“习近平: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其中提到“正确认识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2021年4月28日,海外网发布习近平讲话:我们鼓励民营企业发展,党和国家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的时候给予支持、遇到困惑的时候给予指导,就是希望民营企业放心大胆发展。”,“希望民营企业放心大胆发展”,习近平总书记的明确表态给民营经济吃下一颗“定心丸”。

然而,南方电网东莞供电局22年不给本地民企提供基本的电力供应保障,又谈何解决民营企业困难,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2020年12月22日央视《谈事说理》栏目播出专题“《谈事说理》之搁浅的公园”其中就着重谈到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悬而未决的基本供电问题。

在专题节目中,北京林业大学教授杨朝霞发表观点:我们说二十几年来,他80%的电是他自己发电的,就是东莞市供电公司不给。这个来说是违法的。因为我们的《电力法》是明确规定的,就是电力公司、电力的供电机构是有给用户供电的强制的义务的。你不能拒绝供电,如果是拒绝供电,那麽就是违法,正常供电就是你的强制义务。

 

2022年新年伊始,东莞将“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为城市特色发展方针,将持续打造和创造一个极具吸引力的营商环境、创业环境来吸引人才、项目。

同时在3月31日,东莞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中提到:全力优化企业服务。依托“企莞家”平台、12345热线企业服务专席,实现纾困解难措施查询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市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迅速出台贯彻落实本措施的细化指引,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各镇街(园区)要强化责任担当,制定出台配套落实方案,明确责任、明确分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镇街、园区)

2022年7月6日,澎湃视频曝光《东莞回应4A级景区称自购设备发电22年:已成立专班处理》称:近日,广东东莞。4A级景区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发帖称,公园超80%区域至今无市政供电,自购设备发电已22年。供电局称一直正常供电;林业局表示,去年已成立专班处理。

从2002年开始,东莞供电局在未经公园方同意,在审批手续的不齐全的情况下,先后将多组高压线塔架设在观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内到2012年6月,东莞供电局依然在未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同意、且没有公园方同意的情况下,在观音山森林公园范围内的山体及吉祥路两边,进行220千伏东莞至角布双回送电线工程及110千伏鹿窝输变电配套线路施工建设,毁林近百亩;再到如今2022年,仅仅一个民营企业的要解决80%区域的用电,前面就有这麽多的“拦路虎”。这不得不说是东莞的悲哀。

22年,何其漫长!旅游景区发展要提速,没有市政电力供应这一重要方面,太困难!

如今,民企观音山用电难的状况,究竟东莞供电局等相关部门何时才能纾困解诀呢?

五、警钟长鸣

东莞旅游民企观音山国家森林许多事情的背后依然有刘志庚的毒害在发挥作用。他不管是东莞市市长还是东莞市委书记、甚至到了省里成了副省长后,他给他的下属或利益集团的导向就是:不惜一切办法搞掉观音山,黑的白的怎麽奏效怎麽来。

所以,在明面上的“卡”观音山(证书、批文等)是常态;利用职权因势利导破坏观音山(三大工程)是非常手段;对于历史遗留,采取“拖”字诀应付观音山(用地问题、用电问题、林权问题、补贴问题等)是漠视态度……

刘志庚围剿观音山的所有事件可谓影响深远,给观音山的发展带来无数困难。以至于时至今日,刘志庚入狱5年后,他给观音山带来的诸多遗留问题都没能得到妥善解决,反而因为刘志庚的不少爪牙仍在要职,仍然能制约观音山的发展。

贪官刘志庚已尽被判无期徒刑,他的时代也早已过去,然而他曾经违法乱纪给整个东莞官场带来的不良习气依然没有肃清,对东莞营商环境的伤害至今没有痊愈;同时,他给观音山公园这样的民企造成的不公正问题也是亟待解决。

近日,一则《受贿超8000万,安徽省委原副秘书长王学银一审获刑18年》的反腐倡廉新闻出现在各大媒体网络,并且后续陆续有傅政华、冉茂文、郑文斌、刘建平等“大老虎”相继受审判刑的报导。

这些报导的背后,是国家坚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决心,也是敲响全国各地那些利用职权大捞特捞利欲熏心之辈的丧钟。

“打铁还要自身硬”身居高位者更要以身作则,所谓“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须自成。”

拨乱反正,已是迫在眉睫的事情,东莞亟需尽早肃清“刘毒”,还这个城市一片海晏河清,让城市经济重回快速发展轨道,让民营企业经营顺畅健康,让城市人民体验真正的生活和工作的幸福感。

12

鲜花

握手

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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