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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贪官民间传闻系列之七:贪官身边的黑恶利益链

2022-11-30 12:0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037| 评论: 0|来自: 大众健康网

东莞贪官民间传闻系列内容,仅为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曾在东莞官场上呼风唤雨过的一些人物。他们也曾怀揣理想打算努力工作,但在为官从政的道路上逐渐被腐朽堕落思想侵蚀,丧失原则蜕变成贪污腐败分子,他们不仅用手中权力满足了私欲,还带坏了官场风气,对东莞城市发展造成伤害留下隐患。至今,有人已经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有人却仍然逍遥法外享受着贪腐而来的成果……

已受到严惩者须痛改前非,逍遥法外者须早日自首(或遭群众举报)。故仅以此系列做为警醒和提醒,但愿能通过贪官的行为作为惩戒,但愿东莞所有官员(在职的及退休的)及时远离贪腐利益链条,尽快回归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让东莞尽早恢复良好营商环境,回归可持续发展的健康轨道。

本系列从第一篇开始,每篇讲述一个贪官的故事,累计已讲述了六位贪官(有被判刑的,有侥幸安全退休的)的贪腐历史,这些内容应当让东莞官员照一下镜子,看看自己的行为和这些贪官的距离有多远?是安全距离还是危险距离?如何才能避免堕落成腐败分子,如何才能为官在任期间为民众做些实事好事?

第一篇是东莞曾经的“三禁书记”刘志庚,他因为严重违纪,且受贿9817.015069万元(民间传说其家族贪腐资产总计高达900多亿),于2017年被宣判无期徒行。

第二篇是东莞曾经的政法委书记张某雄。他曾是东莞官场地头蛇,把控东莞官员的升降多年,被东莞市民私下比喻为“地下市委书记”。目前是平安退休状态,但是仍被东莞民众从未忘记他曾经作下的恶事及对东莞的伤害。参照国内目前前所未有的反腐倡廉斗争活动的开展形势,这位即使“安全”退休也迟早逃脱不了被检举揭发,被正义审判的结局!

第三篇是刘志庚和张某雄的马前卒之一李某堂,刘张二人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在东莞做下了许多恶事,李某堂则是他们的爪牙,并屡建奇功,也因此平步青云,步步高升。2015年05担任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至今。按照国内目前前所未有的反腐倡廉斗争活动的开展形势,这位还没有“安全”退休的“地下市长”也迟早逃脱不了被检举揭发,被正义审判的结局!

第四篇是东莞官场上一个颇为神秘的人物,他继承了张某雄的衣钵,拥有了和张同样的左右东莞政局力量的人,他就是传说中的东莞第二任“地下市委书记”陈某伟。此人现任广东省东莞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陈某伟虽然低调但却极为贪婪而且手段极为隐蔽,所以他的许多传闻也只是在小圈子里流传。

第五篇是前东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现东莞市委统战部二级调研员、伸手从东莞许多寺庙的功德箱敛财的胡某棋。胡某棋作为一个从底层一步一步爬上来的官员,他的心思、他的手段让人真可谓是大开眼界——东莞大小40多个的宗教场所的功德箱陆续成了胡某棋的提款机,功德款成了他挥霍享乐的银两——位卑时小贪,定点寺庙、安插人员,谋篇布局;权重时巨贪,全面掌控,利益输送(花钱买官),坐享贪果。

第六篇是东莞市曾经的信访局长谢某文,他在任期间截访了许多有苦要诉的上访人,还通过暗箱操作,与欺负上访人的黑恶势力联手,继续欺负上人,让欺压民众的人逍遥法外,以致东莞许多冤假错案到他那里就石沉大海;谁上访的厉害,还会遭遇非常规待遇。是他帮政府主要领导挡了很多事情,这也加剧了东莞人民对“刘式政府”(刘志庚执政的东莞年代)的失望。并且,这位信访局长贪污了巨额的财富,在任时就非常的会享受,时至今日依然沉醉在享受着贪腐成功带来的巨大幸福生活中。不知道,这快乐的好日子还能持续多久?相信东莞人民很快会看到他的真正结局。

第七篇(本篇)讲述围绕在贪官们周围的黑恶利益链,以围绕在贪官榜榜一大哥刘志庚左右为主的一些打手和爪牙,他们围绕在贪官们的周围,甘愿做贪官们的马前卒和急先锋,在贪官们贪腐的同时得到些实惠(升官或者发财),不惜出卖良心和践踏法律,这些人有的也已接受了法律的制裁,有的却仍然逍遥法外,继续干着装腔作势欺压民众贪污腐败的恶事。

此系列里讲述内容如有遗漏之处,敬请各位读者去东莞坊间深入了解,也许会发现更多奇幻(+惊悚)的故事

一、第一层级:东莞市委市政府里的贪官们

为什么每次提到东莞的贪官,都绕不开这个“三禁书记”落马贪官刘志庚?因为他很特殊,他在东莞的贪官里属于明显突出的位置,贪官合影中的C位;他在东莞执政的种种贪腐行为,导致东莞的官场氛围、营商环境、经济发展都受到严重创伤。可以说,东莞至今仍在疗伤,仍然没有彻底摆脱贪官刘志庚对东莞城市带来的伤害。

而且,位于东莞市樟木头镇的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更是在刘志庚东莞执政期间屡遭打压,承受了太多不应该有的伤害,虽然在巨大的困难和压力下努力坚持下来,但是至今“刘毒”未清,观音山公园发展仍然没有回到正常合理的状态。

从2004年7月刘志庚赴任东莞不久,受当时有“小香港”之称的樟木头镇房地产迅猛发展的大环境影响,加上实际看到樟木头镇“香港人旅游节”的如火如荼,想到自己妹妹等人可以开发的房地产事业,遂即就开始布局想将观音山公园收回开发房地产,以攫取巨大的灰色收入。

那么,观音山整片森林要是全部被开发成房地产,能有多大产值呢?

准确说是刘志庚妹妹已经找人评估了观音山的房产开发价值,就是只要砍伐5000亩森林做房地产,净利润粗算就能达到1000亿元以上,不得不说这真是一笔巨大的生意!

起初在刘志庚的心里认为拿下一个民营企业应该是轻松的事情,自己手下有许多管辖着观音山公园的机构,又有那么多鞍前马后可以差遣的马仔,随便给景区出几个难题,连哄带吓的还不就到手了?

可是没成想,他碰到的对手,是一位刚直不阿坚韧不屈的民营企业家黄淦波。即使刘志庚使出浑身解数,即使他策划安排了数次收购、三次工程围剿、封山封路、不给供电、不让卖门票、耸人听闻的“2.15武装施工事件”、拖延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甚至是暗杀绑架等等卑鄙的手段,仍然没有得逞,反而因为自身多年的贪腐问题暴露,终于在2016年接受组织调查,2017年5月31日被判无期徒刑。

还在刘志庚被调查前,其主政东莞时的多位下属就被调查纷纷落马。

——这属于清理外围。

据不完全统计,从刘志庚调离东莞后的2012年8月到其落马前,至少有三位东莞市委副秘书长和两位副市长等官员被调查。

2012年8月10日,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欧林高因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被广东省纪委立案检查。

欧林高在2005年2月曾出任东莞市委副秘书长,随后主政东莞市长安镇近5年后,在2011年7月再次出任东莞市委副秘书长,彼时距刘志庚调离东莞仅有4个月。

2012年1月,欧林高从东莞市委副秘书长升任副厅级的东莞市人大副主任,但7个月后随即落马。

2012年9月12日,东莞市环保局原局长袁绍东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袁绍东在2007年3月由东莞市政府副秘书长转任东莞市环保局局长。后袁绍东被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刘始团是刘志庚主政东莞期间,东莞市委第二位被查的副秘书长。在袁绍东被调查次日的2012年9月13日,东莞市委原副秘书长、石碣镇原党委书记刘始团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

巧合的是,刘始团与欧林高同时在2011年7月调东莞市委出任副秘书长,刘始团此前曾出任东莞市石碣镇党委书记。

从2012年5月21日到2015年4月4日,刘志庚以广东省副省长的名义三次前往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下称“工业园”)调研产业转移。

该工业园由兴宁市政府与东莞市石碣镇政府在2005年7月规划共建,并于2006年9月被广东省政府认定为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调整方案于2011年4月获批。

石碣镇是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名镇。作为石碣镇党委书记的刘始团,在工业园的后续工作中扮演了东莞市与兴宁市的纽带角色。

刘始团后来多次前往兴宁考察,与当地政府商讨推进工业园事宜。2008年12月2日,刘始团率石碣镇党政考察团到兴宁,决定由石碣镇出资1000万元推进兴宁工业园建设进度。

东莞市纪委的通报称,刘始团在担任东莞市石碣镇党委书记期间,因严重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

刘始团在刘志庚离开东莞前被提拔为东莞市委副秘书长,被一些同僚认为是会揣摩刘志庚心思上位。但刘志庚调离东莞8个月后,他就被调查。

2012年10月8日,广东省纪委对中共东莞市委委员、原副秘书长吴湛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检查。

吴湛辉从2012年2月21日开始出任东莞市委副秘书长,在此前的4年中一直担任号称“天下第一镇”的虎门镇党委书记。

2014年2月14日,东莞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严小康因在职期间没有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东莞市涉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被广东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职。

早在刘志庚做清远市长期间,严小康就担任清远市文化局局长和清远下辖的佛冈县县长。从2008年10月开始,严小康追随刘志庚来到东莞出任东莞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

2014年5月8日,东莞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梁国英被查。梁国英既是刘志庚的故旧,更是他多年的搭档。

梁国英在2004年4月刘志庚做东莞市代市长时,就开始出任东莞市副市长,直到2011年12月刘志庚离开东莞后,升任东莞市委常委。

广东省纪委在通报中称,梁国英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多名女性通奸。

自从梁国英落马后,刘志庚被调查的传言更是不绝于耳。

从2004年刘志庚到东莞至2016年被组织调查,他给民企观音山公园带来的磨难无疑是巨大和深重的。这个阶段也是黄淦波经营观音山项目最为艰辛最为凶险最为心力交瘁的时间段。

2016年2月4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刘志庚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从2016年刘志庚被调查后,更是陆续有跟随他的官员被纪律调查。

——这属于清除“刘”毒。

2017年3月东莞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长王检养涉嫌严重违纪被“双开”,接受审查。王检养,男,汉族,东莞厚街人,1962年10月出生,从1997年11月到2005年2月曾担任东莞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又于2011年12月至2013年12月任市委秘书长,2016年12月任职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

2018年7月19日,广东省东莞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何嘉琪在退休一年多后被停职调查。何嘉琪曾任东莞市人事局局长、大岭山镇党委书记等职,2001年9月起任东莞市委常委兼市委秘书长,2012年1月任东莞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2017年2月退休。刘志庚执政东莞时,何嘉琪当了他五年多的“大秘”。

2019年3月19日,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云浮市委常委、云安区委书记、云浮新区党工委书记梁海卫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梁海卫2000年12月任东莞市委副秘书长,2年后,任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2004年7月任东莞市常平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10年7月任东莞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梁海卫于2000年12月至2004年7月任东莞市委副秘书长,与何嘉琪曾共事3年。

2019年11月15日,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广东省东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原书记、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黄少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志庚担任市长、市委书记期间,黄少文担任过东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东莞市东城街道党委书记。

这些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贪腐,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同僚:刘志庚。他们,要么是作为“秘书长”“副秘书长”围着刘转,要么担任过下属单位的局长,执行刘的各种命令,要么是担任过下面乡镇镇长、镇书记,同样为刘志庚鞍前马后。总之,他们在刘志庚的“言传身教”下,逐渐成为腐败分子一点也不足为奇。典型的“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

二、第二层级:东莞市各部局办里的贪官们

2018年12月27日,中国共产党东莞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召开。全会认为,地方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是东莞必须完成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省委已同意《东莞市机构改革方案》,东莞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改革后,共设置市级党政机构49个,其中,市委机构16个、市政府机构33个。

东莞贪官民间传闻系列之七:贪官身边的黑恶利益链

其中,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对外加挂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牌子市委统战部统一管理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对外加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侨务局牌子。组建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不再保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组建市自然资源局,加挂市海洋局牌子,不再保留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重新组建市林业局,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从以上49个机构中,旅游民企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简称观音山公园)的经营发展相关事项主要和东莞市统战部(及民族宗教事务局)、东莞市公安局(及下属)、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林业局、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要之前的东莞市旅游局)有较多业务联系,联系主要发生在森林资源管理、员工管理、旅游发展管理等若干方面。

然而,从1999年承包经营到2022年的23年过程当中,这些职能部门给观音山公园留下的印象却是相差很大。有些部门一直默默支持,比如东莞市旅游局;有些部门因为不同的领导原因支持过一段时间,后态度发生巨大变化,比如东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而有些部门,从头至今一直是上级贪官们的马前卒,一直没有停止过围追堵截观音山公园,欲将观音山公园置于死地(收回经营权)而后快,比如东莞市林业局,电力局等部门。以下简要回顾一下已经发生过,令观音山公园久久难忘的一些事情。

1、东莞城市发展的毒瘤--“莞式潜规则”

据东莞民间传说,自改革开放以来,东莞的32个镇街逐渐形成自己独特的产业结构和发展特色,各自实力雄厚。在各个镇街经营的企业都成了当地的“香饽饽”,企业想稳定发展必须交“投名状”或者被潜规则,不然就会被收拾,直至投降或卷铺盖滚蛋。据当地人传,每逢年节,各部门分管一摊的领导家里的门铃都会被上门送礼者摁坏,过完节就要更换门铃。

“莞式潜规则”不仅有企业主动去分管领导那里上贡,也有一些领导干部明示或者暗示或者托人带话索要等等方式。如此流行的“莞式潜规则”虽然没有曾经传遍大江南北的“莞式服务”那么知名,但是他对当地经济,对当地民营企业的伤害却是非常致命的。可以这样讲,如果东莞的营商环境不是这样不堪,东莞的经济发展还会更加蓬勃。

对于东莞民企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来讲,也毫不例外的碰到过多次或明或暗的潜规则。

从1999年11月30号签署承包经营合同,到2001年11月4号举行观音寺重建典礼及观音像开光仪式,前后近两年时间里,观音山公园创始人黄淦波带领团队早晚奔忙,在各界朋友及广大信众的帮助支持下,在建造观音像和其他公园设施的同时,完成了观音山里程碑式的四件大事。

第一件大事:2000年12月,获得市政府的立项,成为东莞市十六个森林公园之一,有了属于自己的名份。

第二件大事:顶着压力克服重重困难,把观音像成功竖立起来。

第三件大事:于2001年10月31号,获得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员会批准重建观音寺和观音像开光的正式批示。

第四件大事:2001年11月4号,成功举办观音寺重建典礼和观音像开光仪式。

2002年的1月份前后,黄淦波就首先接到东莞统战部部长托人带来的暗示,也就是说只要上贡“一个巴掌”的金钱就可以保护观音山公园,否则那就是不会做人,后面就可能会被收拾。而这“一个巴掌”却是2002年的五十万元!这在当年可是一笔巨款!

也就是这位统战部长曾经在黄淦波签署承包经营协议后不久,还威胁他说要把他抓去坐牢,还刻意想搅黄观音像开光等事情,这才没几年看到观音山公园有向好的趋势就过来敲诈勒索,自然遭到黄淦波的一口回绝。

结果没到一个月,那位统战部长就出手了,他利用自己的职权,向东莞市各个政府部门发文,说观音山公园是社会无业人员搞的封建迷信,让大家划清界限,提高认识,共同抵制观音山。

被统战部门下文,要求政府各部门和被点名者划清界限,这个事情在任何一个城市都是挺严重的情形,这会涉及政治觉悟等诸多问题,这个举动对观音山打击不小,导致后来一段时间观音山员工出去办事到处碰壁,那种被排斥被冷落的滋味着实不好受。

然而,在当年的东莞试图“潜规则”观音山的还不止东莞统战部部长这一位官员。

2002年三、四月份的时候,东莞市林业局一个姓曾的科长,奉领导之命联系黄淦波见面。他开门见山的说他们一个姓陈的副局长想跟黄淦波合伙开发观音山。

初听对方这样讲,黄淦波还满心高兴,有人分担压力自然是好事啦。然而,当他问这位科长,那陈局打算怎么合伙开发呢,他打算出多少钱呢?占多少股份呢?

谁知这位科长说:“我们陈局长说了,他不出钱,占干股。”

“那他想占多少股份呢?”黄淦波问。科长说:“你肯定不会少给陈局喽。”

到这里,黄淦波彻底听明白了,这个陈局的意思,他不出钱,占干股,还不能少!——他咋不去抢银行呢?这是明目张胆的想潜规则观音山公园,这个套路完全是“莞式潜规则”的操作手法。

这种谈法,在黄淦波这里肯定是没戏的。黄淦波是一个正直的人,他有自己做人的规则。而且,观音山2002年初给自己制定的发展规划里也明确提出,以后坚决不搞利益输送。但在当时的东莞,赶上这样的事情,也真没啥新鲜的。而当一个民营企业居然敢得罪自己的主要分管部门,那日子肯定不会好过。

从这事谈崩后,不到半年,东莞市林业局就开始“捣鼓”观音山了,开始指责观音山这也不合法,那也不合规。甚而至于,在林业局职能范围内,即便是应该帮助观音山公园的事项,他们也会想办法不办,各种刁难、懒政和不作为一直持续了近23年,直到如今。

后来,当刘志庚等贪官觊觎观音山公园后,东莞林业局的某些领导更是积极配合,充当刘志庚的马前卒,不遗余力的想置观音山于死地。

2、东莞林业局被民企起诉涉及的几大问题

2022年8月观音山公园诉东莞林业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纠纷一案在东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观音山公园被逼到起诉自己的主管部门东莞林业局,这个情形得是被欺负到何种状态才导致的,相信很多人会心存疑惑。

这一切除了最初东莞林业局某位领导想潜规则观音山公园,还要从观音山公园申报国家森林公园讲起。

2004年起,为提升品牌价值和管理水平,观音山公园开始着手准备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并于2005年初向东莞市林业局报送了有关申报材料,请求批准和支持。但市林业局以没有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规划等理由,不同意申报。

2005年,观音山森林公园几次向樟木头镇政府书面报告有关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的情况和面临的困难,请求镇政府向市林业局报送有关资料,支持公园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镇政府也以没有先例为由拒绝。

后来,观音山公园迫不得直接向省林业局审查提出书面意见后,再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

2005年12月23日,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获原国家林业局批准正式成立。

观音山公园申报国家森林公园成功后,东莞林业局局长竟然多次到广东省林业厅要求撤销观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的称号,声称观音山公园擅自申报并不合法。从那以后,观音山公园发展就处处受阻,而且毁林违建等情况也得不到处理。

(1)公园内人为毁林违建累积超1000多亩

从2004年到2022年,观音山公园内被人为毁林违建别墅22栋、工厂、会所、农家院、临时商铺、违建住宅60多栋,砍伐森林种植果树;修建扩建豪华坟墓等。

按照1999年11月30日,黄淦波与石新村(今石新社区)签订的联合开发合同,以上私搭乱建、砍伐森林以及擅自修建坟墓等土地均在公园的开发保护范围之内。

据观音山公园管委会统计,公园内被人为破坏的原始次生林面积累积超1000多亩,造成景观破坏,多条瀑布断流,水土流失,山体滑坡,还有火灾隐患,直接给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极大侵害,影响了对森林公园的经营管理和收益。

同时,因为东莞市林业局的不负责、不作为,导致观音山公园从2003年起被东莞市供电局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强行毁林架设多组高压线塔。

按照国家相关森林法律规定,东莞市林业局负有对毁林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的法定职责。所以,公园方每次发现有乱砍滥伐、违建等现象,都及时向樟木头林业站、樟木头农林水务局等进行反映,但总是不了了之。观音山公园把近年来破坏原生态环境的违法事件做了详细的汇总,于2020年11月20日向东莞林业局提交了书面报案材料,请求东莞林业局对乱砍乱伐林木、毁林开荒、种植果树、违法建房等人为破坏森林资源、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2004年2月,观音山公园工程部工作人员在普渡桥上检查游路工程质量时,再次发现村民在山上砍伐树木。为此,举报一直没有停过,仍然遏制不住毁林、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

从2004年至今,观音山公园工作人员多次在巡查时发现有村民砍伐林木种菜种果树。经现场勘查测量,毁林面积500多平方米,附近200余米被开辟山地、沟渠。4月22日,观音山公园向东莞市森林公安分局书面报案,被告知按规定不予接受,要求观音山公园向东莞市林业局举报。4月27日和5月31日,观音山公园两次向东莞市林业局进行书面举报,恳请东莞林业局对毁林开荒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2019年7月,东莞市林业局作出《关于报案处理情况的答复》(东林函【2019】454号),称现场没有发现砍伐树木情况,属地社区已对该地块进行了植树复绿。同样,2019年6月27日,东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答复公园委派的关于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发具的报案材料函的调查情况说明称,2019年5月27日,由樟木头石新社区张贴通告一周(无法找到当事人),同年6月19日,由石新社区组织人员对该山头被开垦的林地进行植树复绿工作。

后来,市林业局未对其报案事项依法查处,所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庭审中,观音山公园方面的代理律师提出质疑,“这样一个告示张贴在人迹罕至的山腰处的砍伐现场,周边都是树林,能有几个人看到?”

东莞贪官民间传闻系列之七:贪官身边的黑恶利益链

“在一审中市林业局提供的证据2之《受理案件登记表》等不具有合法性、真实性”。观音山律师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其提交的证据应当说明证据来源,并签名盖章。该《受案登记表》及附件不具备上述法定证据形式。而且《受案登记表》上,无报警方式显示,报警人姓名、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不详,不具真实性;《受案登记表》上的“领导意见”栏,应当为分管领导手签,而不是打印。受案登记人吴伟军分明逼宫绑架领导意志,自己给自己派单,有越俎代庖、滥用职权之嫌,明显违法等11条质疑证据。

而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东莞林业局已依法履行了其法定职责,判决驳回了观音山公园的诉讼请求。

令人费解的是,东莞市林业局把原本法定属于公安机关应当履行的侦查职责,随意转嫁到一个不具备侦查专业技能的居民委员会头上,改以“告示”征集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方式敷衍了事,实属不作为,这就是典型的懒政行为。一审判决不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甚至适用法律错误,于是观音山公园才上诉至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二审中,观音山公园委托的律师介绍,公园向市林业局举报,市林业局每次都是书面答复,但是书面答复不等于依法履职了,市林业局说观音山公园没有提供具体的违法行为人的线索,这个是没有法律依据和法律规定的,报案人必须提供违法行为人是谁。查明违法行为人就正是市林业局的法定职责,而市林业局把没有依法查处举报的违法行为的责任推给观音山公园,把查找出违法行为人的行政职责推给石新社区,主动放弃了自己的行政职责,这个逻辑说法显得很是荒唐!

作为观音山公园,对于破坏森林的违法、犯罪行为并不具备行政执法处罚权,而具有法定职权的林业主管部门对于破坏森林的违法犯罪行为又毫无作为,所以才导致破坏森林的行为屡禁不止,愈演愈烈。

最近的一次是2022年1月份中旬,公园安防员在日常森林防护巡逻时发现,公园仙泉水库往里走一公里左右有大面积(预估400~500棵左右)的荔枝林和十几棵林木被人为砍伐和“蚕食”。对此类事件,观音山公园管理人员总是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投诉。

(2)因东莞林业局阻挠,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编滞后五年!

依据《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10年。观音山公园即2017年7月30日到期,需进行修编并报批。

2017年7月17日,广东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致函观音山,要求及时按有关规定修编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并按程序上报国家林业局审批。

观音山公园应广东省林业局要求,邀请湖南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接受委托曾两次到访东莞市林业局希望其出面配合勘界工作,均被东莞林业局以各种理由遭到拒绝。

第一次:2018年10月,湖南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应邀到樟木头镇,并邀请东莞市林业局一同勘查观音山公园边界,遭遇市林业局单方临时取消,给出的理由是观音山公园四界不清。

第二次:2020年5月19日,观音山公园委托北京时代天元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配合修编并再次前往市林业局希望配合完成修编所需事项,仍遭该局拒绝,不成立的理由仍是公园四界不清。

后来观音山公园不得已进行信访申诉:2021年6月17日,公园向东莞市信访局反映要求调查处理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编问题的信访事项(信访件编号:LX4419002021061753499)。该信访经市信访局6月22日转交至东莞市林业局。然而,东莞市林业局的答复书中称,湖南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和北京时代天元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并未就修编工作来访我局。

东莞市林业局的单方面临时取消和拒绝修编,两次都是当面行为,没有发文通知,根本难以留证。所以,面对市林业局的狡辩,观音山公园毫无办法。

同时,观音山公园认为市林业局以四界不清为由拒绝配合公园修编,理由并不能成立。因为观音公园从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观音山森林公园,到国家林业局批准为国家级森林公园,及广东省林业局批准的总体规划,均有非常明确的四界范围。

2000年12月31日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观音山森林公园确定的位置范围位于樟木头镇,由石新、古坑、樟洋、官仓等村的部分林地组成,总面积26178亩。

2005年12月23日,国家林业局批准为国家级森林公园确定:经营面积657.18公顷。

2007年7月30日,广东省林业局批准《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地理坐标和经营面积:东经104°05′16″—114°07′36″,北纬22°52′47″—22°54′59″,总面积598,10公顷。

“三级批准性的文件足以说明公园的四界清楚、手续合法。可怎么修编时“四界不清”就成了市林业局阻挡修编的理由?”近几年,观音山公园又曾多次向市林业局书面申请并反映情况,以求尽快修编,均无结果,导致修编工作延期五年至今一直无法完成。

(3)公园四界问题被林业局等部门“踢皮球”

“市林业局多次阻碍我公园总规修编,驳回我公园的理由皆为四界不清。”当观音山公园致函请求市林业局协调提供石新社区“村界红线”时,市林业局又置若罔闻,不予支持。

观音山公园在多份反映材料中行文表示:“多年来,石新社区书记蔡树生等人,对观音山公园的边界线故意不予承认,同时也一直拒绝提供有关原石新村范围的“红线图”,蔡树生根本不遵守并违反双方协议约定及《土地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而作为林业体系的管理者,东莞市林业局应该大力推动生态保护,加强森林资源管护,为创建宜居宜业宜游幸福城市的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提供有力保障,而不是成为观音山公园发展路上的拦路虎和绊脚石。

之前,观音山公园方也曾收到过市林业局发来落实村界等坐标拐点的函。2021年1月7日,观音山公园收到市林业局发来的《关于加强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规划管理的函》【东林函[2021]05号】,要求公园根据2007年5月由北师大环境学院编制的《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为基础,委托具备测绘资质的专业机构,在10天之内,将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经营范围,涉及村界等落线到1:1万地形图中,并要提供公园经营范围的坐标拐点及矢量化数据等。

收到该函件后,公园十分重视并迅速成立专班落实函件的工作要求。曾委托深圳市中鸿勘测技术有限公司组织技术人员,结合2007年批准的《总体规划》(规划面积为598.10公顷)相关数据及发展实际,开展了相关测绘定点工作。

该勘测公司为公园出具了《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规划红线界址测量<技术报告>》。该报告中所测量的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规划红线内面积范围为657.18公顷(2005年原国家林业局批准的规划总面积)。报告中附有总体边界界址点及相关拐点坐标数据(表),并提供了1:1万地形图。

也就是说,公园已按东莞林业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该报告呈送市林业局办公室。

由于国家级森林公园修编划界工作涉及面广和时间紧迫,公园要尽快完成修编工作,还亟需解决一项重要工作,市林业局在函件中提到:关于要求我公园尽快提供“村界红线”并制图。此项工作在该报告中无法体现,主要是由于石新社区一直没有依照承包协议的要求,向公园提供其“村界红线”及集体林地范围;我园也没有掌握官仓,金河,樟洋四个社区具体“村界红线”。

这项工作需要得到市林业局的支持和统筹,协调石新、官仓、金河、樟洋四个社区,秉承“尊重历史,厘清关系,解决问题,推动发展,共赢未来”的思路,最好能专人专项与我公园沟通协调,通过提供各社区具体的“村界红线”,推动完成四址勘界,实现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边界明晰,权责明确,更有利于林地、林木科学有效的管护、自然保护地统筹建设等工作开展,实现互惠共赢。

“然而,公园多次向市林业局的请求回函和信息公开申请都当成“皮球”一样,踢来踢去。”。

从2020年4月21日,观音山公园向东莞市林业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经过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樟木头镇不动产登记中心、樟木头镇农林水务局,再到樟木头镇党政办,最后回到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到9月16日,历时近半年时间,“公开申请”被“完美”地踢了回来。

“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向省自然资源厅要求撤销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理由包括‘四界不清’等。但‘四界不清’不是我们造成的啊?!”

2022年4月21日,观音山公园向东莞市林业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事项涉及多个林权证号的具体红线范围图。5月21日,东莞市林业局复函称“因故延期至6月22日前回复”;6月16日,东莞市林业局回复称“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建议向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咨询了解”。

6月20日,观音山公园向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7月12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回复称,到市民服务中心或各镇街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窗口提出申请。

7月22日,观音山公园向东莞市樟木头镇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查询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回复称“系统没有相关红线图,建议到樟木头农林水务局查询”。

7月22日,观音山公园向樟木头镇农林水务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8月16日,樟木头镇农林水务局复函称,“我局不承担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可通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以及镇党政综合办进行申请。

8月18日,观音山公园向樟木头镇党政办提出信息公开申请。9月16日,樟木头镇政府回复称“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建议向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咨询了解。

由于没有石新社区的“村界红线”并制图,导致观音山公园边界不清,权责模糊,管理困难,被毁林违建等情况严重,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滞后五年,发展处处受阻,极大增加了观音山公园对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有效规划和保护的难度。

(4)东莞市林业局擅自发放林权证且换证期间擅自篡改林地属性

“公园内很多项目无法建设,主要原因是东莞市林业局擅自错误发放林权证导致。”。

观音山公园曾多次向东莞市林业局申请办理林权证,但是市林业局既不答复也不办理。同时,市林业局居然在不通知观音山公园,也未经公园方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两次把公园承包经营林地的林权证发放给石新社区,2005年发放9份林权证;2010年发放10份林权证,两批林权证上万亩的林地、森林和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利人均为樟木头镇石新村委会。

按照我国《森林法》第十七条规定: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地(以下简称集体林地)实行承包经营的,承包方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承包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包方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转让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曾代理过观音山案件的周律师表示,樟木头镇石新村委会明显侵犯了承包人黄淦波及观音山公园对承包林地、森林和树木应有的合法权益;而东莞市林业局在明知二者存在承包合同关系及权属争议的情况下,还为樟木头镇石新村委会单方颁发林权证并确定全部权利,明显属于执法犯法违法。

同时,东莞市林业局在为樟木头石新社区2010年办理林权证新证更换2005年旧证期间,擅自改变林地属性。

2005年3月29日,市林业局为樟木头镇石新村委会颁发了林权证9份,林地面积6484.5亩(其中树种林种为松树防护林3209.7亩(公益林)、松树用材林3274.8亩)。

2010年10月19日,市林业局又为樟木头镇石新社区换发林权证10份,林地面积14341亩(其中树种林种为荔枝经济林5464.7亩、针阔混特种林7842.2亩、马尾松用材林1034.1亩),该批林权证的森林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的权利人为樟木头镇石新社区居民委员会7225.8亩,其余森林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的权利人为东莞市樟木头镇石新股份经济联合社7115.2亩。

东莞市林业局为石新社区村委2005年发放9份林权证,林地面积6484.5亩;而2010年发放林权证10份,林地面积林地面积是14341亩,比2005年多出7856.5亩。

——东莞林业局此种行为明显存在偷换概念,扭曲事实,违法将禁止采伐的生态公益林松树防护林3209.7亩,借换证擅自改变为限额采伐的商品林范围内的荔枝经济林、用材林等其它树种林种的恶意行为!

——俗话说:无利不起早。东莞市林业局篡改林权证这事有恶意报复原因,或许更有谁也说不清的利益勾兑,只有有关部门深入调查才能查出哪些人伸黑手从中捞到了好处!

不管是公益林还是商品林,根据国家《森林法》第十七条规定,市林业局在未经承包经营方观音山公园方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就将公园承包经营林地的林权证发放给石新社区,明显存在发证程序违法、违规,严重侵害了观音山公园的合法权益。

关于公园修编停滞、四界不清、毁林违建等情况,东莞市林业局8月9日曾回复人民网记者称:“涉观音山森林公园事项由市专班‘一揽子’统筹推进,我局不便单独受访。”该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林业局系专班组成员,可将有关问题转专班组开会讨论,但下次会议的具体时间也未确定。

3、东莞电力局22年不给民企正常供电

观音山公园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腹地,还在1999年前,石新村村委投入资金经营了两年多,可惜当时整个旅游环境不好,加上资金链断了,无奈之下在1999年11月30日转手承包给民营企业家黄淦波继续经营。

从接手观音山景区开始,黄淦波即带领队伍逐步克服发展中的各项难题,包括和东莞市供电局协商希望尽快解决景区全区域电力供应问题。当时,东莞供电局以观音山架设输电线路投入太大,施工难度较大为由没有及时解决。

22年过去了,公园用电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合法解决。东莞市输电线路只进入公园约600米左右,仅有山脚下的门楼至慈云阁办公楼大概就是三四百米这个区域才有基本电力保障,其余占地超80%的大部分旅游景点区域自百鸟园至山顶观音广场,一直以来都没有电力供应。特别是观音广场作为公园的核心景点,无论严寒酷暑每天都有百余名工作人员在无电的岗位上为成千上万的游客服务。观音寺僧众们也同样过着白天无电、晚上漆黑的生活。

自2002年始,广东电网公司东莞市供电局在未经公园同意,也未向公园方提供国家林业、国土资源等部门关于同意在公园内架设高压线塔的批复文件等审批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先后将多组高压线塔强行架设在观音山公园内。

公园多次致函东莞供电部门,明确反对高压线穿越观音山公园,省林业厅也曾致函供电部门,对其高压线工程穿越观音山一事表示质疑并提出建议,但供电部门为了自身利益,无视法律法规,最终将高压线网“落地”观音山。

多组高压线和多个高压基站可以横穿观音山公园,高压线像斑驳的蜘蛛网横在公园上空。

每每当游客和新闻媒体的记者质疑高压线对游客安全和生态保护可能造成的危害时,观音山公园方都是无言以对。

然而,更为奇葩的是,高压线可以横穿公园,而为公园提供正常的市政供电就是难度较大,这是什么逻辑呢?

观音山公园从1999年承包至今,公园内仅有20%左右的区域为市政供电,其余近80%的区域均为自主发电。22年来,都是自筹资金购买发电设备、柴油,并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发电,截至目前累积投资近1000万。该情况,除了制约公园正常发展,还伴随着安全隐患。

在山顶的发电机房内,一台功率为200kw的发电机在轰鸣声中运作,机器发散出巨大热量,依靠一旁的电扇降温。机房旁边是存储油罐的库房。机房电工介绍,配合公园的开放时间,发电机一般从早上8点工作到下午5点多,节假日延长至晚上10点。工作日开1台,周末、节假日开2台,每月大约要消耗6000升柴油。

观音山公园提供的材料显示,因上述情况,公园准备为游客提供的高空缆车等许多规划项目多年来无法实施,严重制约了公园的发展和游客旅游需求。同时,由于没有基本的电力保障,影响了公园部分区域的正常运营,致使公园相关的投诉量始终不断,损害了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品牌及声誉。

“我们用电的方面很多,比如正常办公的照明、大型活动的灯光、安全应急方面的防护等等。但我们多次申报电力增容,都被供电局拒绝了。”相关部门不供电的说法有二,一是办理电力报装业务需要业主方,即观音山公园所在的石新社区提供相关手续,而供电局没有收到相关手续;二是山上部分建筑手续不全,按规定,违建建筑不可供电。

事实上,观音山公园方所拥有的为观音山区域的承包经营权,不是土地所有权,后者为石新社区集体所有。按规定,需要业主方同意并提供与观音山区域相应的证件及材料,电力包装才可进行。

“他们石新不签字,想收回公园自己做。”经过多年的努力摸索和建设,观音山公园发展越来越好,名气越做越大,业绩也是蒸蒸日上。这样的情形与1999年黄淦波从石新社区手中接过观音山公园经营权的状态全然不同,可谓“一改颓势”,所以,当地无论石新社区还是东莞市某些官员想撕毁条约,强行收回观音山公园,但收购价与投资额相比及不匹配。石新社区与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开始长达多年的诉讼,从基层法院一直到最高法院。

最终,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从《联合开发合同》的效力应如何认定,及《联合开发合同》应否继续履行出发,判定石新社区败诉。最高人民法院认定《联合开发合同》有效,东莞观音山可继续履行合同。

因为不停的据理力争反映情况,观音山公园就被有针对性的“关照”。2007年7-8月,东莞电力局连续对公园无故停电45天,就是为了配合时任市委书记刘志庚(2017年被判刑)抢夺公园。之后公园多次申请增加对公园区域扩大供电也没有解决。

2020年6月1日,公园就收到了樟木头供电分局发来的《樟木头镇错峰轮休的通知》,要求公园在6月1日至30日的7:30-22:30停止使用网电,后提示7月无通知继续执行轮休。这样从此公园就被执行错峰停电,而公园附件其他的酒店、旅游景点和工厂等都没有实行错峰用电。

一个经济发达地区的国家森林公园22年80%区域没有市政供电的案例终于引起中央电视台的高度关注。

2020年12月22日央视《谈事说理》栏目播出专题“《谈事说理》之搁浅的公园”其中就着重谈到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悬而未决的基本供电问题。

在专题节目中,北京林业大学教授杨朝霞发表观点:我们说二十几年来,他80%的电是他自己发电的,就是东莞市供电公司不给。这个来说是违法的。因为我们的《电力法》是明确规定的,就是电力公司、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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